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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物业服务收费
来信人: 常晟
来信时间: 2022-08-27 14:59:39
内容:

根据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六项内容为未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按不超过90%缴纳,在岳阳范围内是否执行,按多少比例施行?我所在的金茂物业以岳阳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为由,拒绝此办法是否合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2-09-02 12:22:04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1日出台,自5月15日起实施。《办法》第15条第5款规定: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您对金茂物业未按照《办法》的规定打折收取空置费提出质疑。

《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或终止解除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请信访人自行核查所在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如签订时间在5月15日之前,那么物业服务收费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9月2日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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