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科

发布者:邹忠伟发布时间:2023-12-14

1.负责学校章程起草、修订并按程序报批,对学校章程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评估、咨询;

2.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的制定、监督、检查、调整、评估等工作,协调学校各项规划及学院发展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工作;

3.统筹协调学校制度废改立释工作;

4.牵头开展学校“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

5.牵头负责依法治校与工作,联系法律顾问组;

6.负责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政策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7.负责统筹学校体制机制改革,参与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的调研、重大政策的制订;

8.负责统计工作;统一审核并备案学校各部门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采集、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