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财政部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编稿时间: 2014-10-30 04:08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4年第80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公布本地区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财政部          

20141029

附件下载: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略)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略)

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附件3                    

  全 国 政 府 性 基 金 目 录 清 单

序号

     

资金管理方式

             

1

铁路建设基金

缴入中央国库

国发[1992]37号,财工字[1996]371号,财综[20073

2

港口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11]29号,财综[2011]100号,财综[2012]40

3

民航发展基金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2]17

4

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84

5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

6

水利建设基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

7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缴入地方国库

(64)财预王字第380,(78)财预26,(78)建发城584号,财综[20073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

9

农网还贷资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企[2001]820号,财企[2002]266号,财综[20073,财综[2012]7

10

教育费附加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

11

地方教育附加

缴入地方国库

《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

12

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发[1996]37号,财税字[1997]95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2012]68号,财综[2012]96,财综[2013]88,财综[2013]102

13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缴入中央国库

国办发[2006]43号,财教[2006]115

14

旅游发展基金

缴入中央国库

国办发[1995]57号,旅办发[1991]124号,财外字[1996]396号,财行[2001]24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10]123

15

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299号,国发[2006]17号,财综[2006]29号,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令第13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07]69号,财企[2011]303号,财企[2012]315号,财综[2008]17号,财综[2008]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64号、65号、66号、67号、68号、85号、86号、87号、88号、89号、90号,财综[2009]51号、59号,财综[2010]15号、16号、43号、113号,财综函[2010]10号、39

1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入地方国库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

17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5]农(土)字第11

18

森林植被恢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森林法》,财综[2002]73

19

育林基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森林法》,经重[1988]122号,林财字[1991]74号,(91)财农字第333号、(93)财农字第144号,财综[2009]32

20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缴入地方国库

国发[1992]66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07]77

21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缴入地方国库

国函[1997]8号,财综[2002]23号,财综[20073

22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115号,财建[2012]102,财综[2013]89

23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2]33,交财审发[2014]96

24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58

2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2]34,财综[2012]48号,财综[2012]80,财综[2013]109,财综[2013]110,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