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汨罗市高华脱硫除尘设备有限公司资质申请工作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9号。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8186763 传真:8222845
附件: 岳阳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初审结果汇总表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岳阳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初审结果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现有资质 |
申请事项 |
审查结果 |
1 |
汨罗市高华脱硫除尘设备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
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延续 |
初审通过, 同意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