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保障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

编稿时间: 2017-10-27 03:55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房管理中心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1号)、《葡京国际官网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葡京国际官网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保障房实物配租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1.房源位置:金凤桥管理处分水垅村廖家保障房小区。

2.房源数量:18幢48套多层二居室。

二、配租对象

本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肢体残疾人和65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参战退伍军人;其他符合政策的配租人员。

三、配租原则

1.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实施梯度保障、并轨运营。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做到应保尽保。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此次配租邀请纪工委、公证处等部门现场监督,确保分配过程公证、透明。

3.坚持特殊对象优先照顾原则。优先配租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人员、烈士家属、伤残病退军人等特殊困难家庭,三级以上(含三级)肢体残疾人和独居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视情在低楼层配租。

四、配租程序

1.公示房源信息。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制定分配方案,并在岳阳房地产政务网(http://www.yueyang.gov.cn/fcj/index.htm)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和保障对象范围等内容。

2.确定分配对象。根据意向登记的家庭情况,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3.公示入围名单。对复审通过的登记对象,进行公示15天。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配租对象,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经核实,凡弄虚作假者不予配租且取消其配租资格,并将处理决定公告及通知申请人。

4.召开分配会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入围登记对象,确定为配租家庭,完成相关前期准备手续后,以电话或书面的方式通知抽签分房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5.公示配租结果。分配结果在岳阳房地产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举报电话:8187791)

6.办理入住手续。本次配租家庭不得以配租房源的地点、楼层、户型等原因要求调整房屋;配租家庭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该房屋收回另行安排;配租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后应当尽快入住,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不入住的视为放弃承租,该房屋收回另行安排其他申请轮候家庭。

五、相关要求

1.配租房屋严禁转租、转借、转卖,配租家庭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腾退,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住房保障档案;并严厉打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配租入住家庭应当自觉缴纳有关费用,遵守入住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共同打造安全舒适、和谐友善、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宜居民生小区。

3.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房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20日